扬州新闻网讯 每天凌晨4点多,渡江村、连运村部分村组村头的公厕处,清理便桶的居民排成长队;而每到深夜,村边的菜地等处也常有居民“方便”。记者调查发现,原来,村民们将房屋出租,家里的厕所却不提供给承租者使用。
有房住“方便”难
“去厕所啊?”已是渡江村的焦家组、薛家组、刘家组以及连运村的花园组一带承租户们碰面的问候语。在刘家组村头,两间总长不超过两米,还有些漏雨的房子,便是承租户们的如厕之处。昨天中午,小雨下个不停,简陋的公厕前面甚至有七八个承租户打着伞排起队。
在连运村花园组的部分地方,不少租户自己挖个坑,用几个纸板一挡,搭起简易厕所。
如厕难带来不文明
由于紧邻蔬菜、水果等批发市场,渡江村、连运村一带大多数村民都把家里的部分房屋出租,而承租者家中少则两人,多则一家五六口,记者根据调查粗略估算,焦家组、薛家组、刘家组、花园组一带至少住着上千名承租者。
承租者刘先生说,到村头上公厕得走几里路,因此,他晚上回家后能少喝水就少喝,家里还备着一个便桶供两个孩子晚上使用。同时,一些住户在门口、路上随地大小便的现象也时有出现,而一些成年人往往也图方便,找个墙角或直接到村民的菜地、农田里“方便”。
多人共用房主嫌脏
对于为什么不肯将家里的厕所提供给租房者使用,村民称这是“老规矩”,一村民甚至劝记者别走访了,因为几乎没有谁家的厕所是“开放”的。
焦家组一村民告诉记者,家中的厕所都建在主屋内,不方便承租户进出。但记者看到,大多村民的厕所设在一楼,而村民们出租的房屋也大都在一楼,租户出入不方便的问题并不突出。
也有村民表示,出租房子但不提供厕所,是因为每家都有至少三四个租房者,这么多人与房主一起使用厕所,卫生状况难以保证。
对于村民们的行为,扬州征远律师事务所一位石律师认为,如果承租者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合同中约定房主应提供厕所,则需依照约定执行;否则,房主的行为并不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