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们是一家物业企业,管理万余平方米的居民住宅,住宅是上世纪90年代初进户的。2006年10月,哈尔滨市房产部门出台居民交纳住宅维修基金相关政策,居民则未交这笔费用。我们小区物业费为每平方米0.3元,目前居民楼顶层渗漏严重,需花费不少维修费用。这笔费用应该谁出?物业工作人员 查询结果: 市房产住宅局住房维修基金中心工作人员答复,物业企业可告知业主委员会,让业主委员会号召居民交纳住房维修基金,把这笔费用交给房产住宅局,然后再转给物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