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未装修的毛坯房、一个手持证件的“房管局工作人员”、一份以假乱真的房产证……一出精心策划的连环局,让省城的邓先生陷入二手房交易陷阱,付出的代价是83.5万元。
邓先生和妻子在北京东路租了一套住房,两人一直憧憬着临江而居。今年5月,他的朋友称认识一个名叫付家宝的人,正好有一套滨江豪园的房子在寻找买家。邓先生当场向朋友打听了付某的电话。第二天,邓先生与付某取得联系。看房之后,邓先生非常满意,两人以82万元的价格成交。为了一次性交清房款,邓先生不仅抽出准备运作公司的70多万元资金,还向朋友借了7万余元。交钱当日,邓先生拿到了房屋钥匙,随后请来装修公司开始装修。
虽说拿到了房屋钥匙,但房产证迟迟拿不到成了邓先生的一块心病。“我听朋友说,二手房交易3个月之后就可以拿到房产证。”然而3个多月过去了,付某迟迟不给房产证,邓先生催促了好几次,对方总是以“申请程序慢、正在盖章”为由推托。其间,付某还以缴纳房产交易税为由,向邓先生索要1.5万元。直到上周四,付某才打来电话,称房产证的事情已经办妥,会委托一名南昌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将证件亲自送到邓先生家中。当日上午,果然有一名男子敲开了邓先生家门,男子自称叫姜帅,还出示了工作证。邓先生没有多加怀疑,就收下了男子送来的房产证,还按照对方要求支付了700元办证手续费。
昨日上午,邓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到孺子路附近办事,顺便到房产交易局查看房产证档案,结果被告知自己手持的房产证是假的,房管局也没有姜帅此人。王女士一惊,马上与丈夫联系。
这个房产证的字体和批号一看就是假的!”后经房管局查询,邓先生房产证显示的住址是一对刘姓夫妇于2005年在银行按揭35万元购得的一处房产,对方并没有进行二手房交易,同时假房产证上的面积也有夸大之嫌。不仅如此,如果房屋买卖未经刘姓夫妇同意,对方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邓先生私自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