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管理公司应与开发单位签订委托物业管理协议,明确接管物业的范微资料。保修合同(包括保修项目内容,进反,原则、责任、方式等),以及有关资金费用。
二、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明确记录在案,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修整改进。换句话说,物业验收与接管的中心环节是质量验收。
三、开发单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提供以下资料或复印件,以便作为今后管理、维修、养护的依据:
1、施工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合格证;
2、房屋竣工图;
3、物业辖区内各类管线竣工位置、走向、综合平面图;
4、业主情况(如姓名、单位、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等);
5、房屋隐蔽结构验收记录;
6、房屋材料质保单;
7、环卫,煤气,自来水、,电力、电话,电梯、消防等专业公司或部门认可后接收的证明;
8、永久性水准点位置及基础埋深;
9、沉陷和变形位移观测记录;
10、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配件,采购渠道和安装图,保修单位和联系人。
四、落实物业验收费、维修基金、配套设施费,空房看管费等及保修期内的有关费用。
五、移交接管工作应办理书面手续,物业管理单位接收后取得的是对物业使用运作,维修养护的管理权和按政府立法及业主赋予的有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