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和一种预防性法律制度,既能预防纠纷,又能减少诉讼。当前,随着商品房交易活动的日趋活跃,有关商品房买卖的纠纷与投诉日益增多。由于众多消费者缺少一定的住房买卖知识,缺乏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所以有时候贪图一时便宜,购买了没有交易资格和非法产权的房产,如城市联建房、农村合建房、非法开发房等,或者稀里糊涂购买二手房等等,结果陷入一系列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烦与纠纷中。再找律师、打官司,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精神上承受巨大压力,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由于购房支出是一项大宗支出,为了避免意想不到的麻烦,真正能够安居乐业,业内有关人士建议,购房者在买房时应该考虑主动办理商品房合同公证。购房者提出公证申请后,公证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房屋买卖双方的主体资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最后以公证形式确认合同的真实、合法、有效。一旦当事人因与公证有关的事项而陷入纠纷时,则公证书将以它所特有的法律效力而发挥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