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资质证书。注意是不是项目公司,若是项目公司,查看其有无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销售的文件,无批准文件的项目公司不能预售或销售其开发的商品房。
(二)商品房的销售许可证(必须为原件)(包括预售、内销、外销、现售等四种)。您可针对购买房屋的情况,要求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提供不同的许可证原件。
(三)如果您从代理商处购房,要注意审查开发商与代理商之间的委托协议,弄清楚开发商与代理商之间的关案,即委托权限、期限,开发商是否认可销售商的销售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等。
(四)注意您所购商品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不是已经取得(必须为原件),或者有能证明其合法拥有所开发项目的土地的证明文件。您还要注意土地所有权证上的使用期限及截止日期。因为,截止日期减去购房者买房当时的日期,才是购房后购房者所拥有的房屋时限。
(五)查看商品房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自1998年9月1日起实施)。
开发商或销售商如果具有以上证书或文件,则证明房地产管理部门已审查了开发商其他各项应具备的手续,并对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检验。购买此类商品房,您的合法权益就会得到保障,不必担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极证时遇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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