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的一级市场是指国有土地交易市场,全国所有土地都归国家所有。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土地的交易价格,出让或转让(批租)主,并主要由市、县政府部门垄断执行,其它部门无权出让或批租。
一般土地使用权确定为: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房地产的二级市场主要是指已取得土地开发经营权的房地产经营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该地块的土地上建造好的建筑物,如住宅房、办公楼等,将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一并转让给房地产消费者。二级市场也指新建造好的第一次上市出售的房屋,就是房产增量市场。
房地产三级市场指房地产商品所有者(企业、单位和个人),将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进行转让或出售的交换、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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