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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能否中止?
发布时间: 2007/2/1 17:41:16 被阅览数: 3862 次 来源: 七台河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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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

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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