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日,省卫生厅公布了甲流重症患者的标准:持续高热超过三天的便可确定为重症患者。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为甲流重症病例:
持续高热>3天
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
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
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
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
影像学检查有肺炎征象
肌酸激酶(CK)、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等心肌酶水平迅速增高
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为甲流危重病例:
呼吸衰竭
感染中毒性休克
多脏器功能不全
出现其他需进行监护治疗的严重临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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