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房产网-七台河房地产-www.QthFc.Com
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意见反馈
首 页 | 租赁中心| 二手房市| 七台河楼盘| 房产新闻| 家居图库 | 租房指南 | 购房指南 | 装修资讯 | 政策法规 | 房产论坛
LoadingFlash...
 热点信息
讲述:我在房价最高位买了房
女子卖房后楼价飞涨想反悔私
置业指导:受赠房再次交易税
辍学女大学生制造售房骗局
三类租房客面临三大劫难
租了房子却“无权”用厕所
 最新信息
三类租房客面临三大劫难
辍学女大学生制造售房骗局
租了房子却“无权”用厕所
讲述:我在房价最高位买了房
置业指导:受赠房再次交易税
女子卖房后楼价飞涨想反悔私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我省加强社区甲流监控 有流感症状必须报告
发布时间: 2009/10/9 9:08:33 被阅览数: 1379 次 来源: 七台河房产网
文字 〖 〗 双击滚屏(单击暂停)

 黑龙江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全省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实到社区,加强监控防范,严防疫情传入和扩散。

  我省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流感疫情排查、监测和报告,特别是要配合做好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养老院、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因病缺勤登记和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社区内居民健康状况。要落实预检分诊登记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就诊患者或社区居民中有发热、咳嗽、流涕等甲型H1N1流感样症状患者,应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及时指导患者到设有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要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病例接触者或近期曾赴疫情发生地旅行者的登记、报告,对掌握的此类人员要建议其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并通过每日家庭随访或电话询问等方式,及时掌握其健康状况。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做好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对有疫情发生地旅行史的人员,或确诊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除被安排在医院隔离观察外,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居家医学观察工作,并实行每日家庭随访和健康状况报告。


上两条同类新闻:
  • 我省城镇居民收支同步增长人均支配收入增10.8%
  • 夏季多雨寡照对全省粮食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 关于我们 业务联系 广告业务 友情站点 申请连接 留言反馈 帮助中心
                   
    CopyRight ©2007 七台河房产网 QTHFC.COM 同创互联网络旗下网站
    公司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308省道万宝小区35号 业务电话:13946509576
    业务联系 QQ:181942642 66617818 | E-mail: qthfc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