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新学期开学,我省教育部门对中小学、中职学校、普通高校等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标准明细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了解,此次公示内容中明确指出,公办中小学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只在城市实行,具体收费项目包括班费、体检费、文体活动费、看护班费、热饭费、自行车看管费、毕业年级补课、单元练习测试费等。
公办高中学费收取标准中,普通高级中学每生每学期为150元,市县级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为250元,省级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为300元;有条件举办文体特长班的学校可适当加收学费。自费学生学费每年最高标为7000元。择校生每年最高为7000元。
此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收取的学费标准为:本科师范教育类专业每生每年2500元至3000元,本科一般类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至6000元,允许学校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