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的试点到如今的全面铺开,6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惠及农民的民心工程,已经根植于农民的意识里。省卫生厅提供的数据显示,我省农民新农合的参合率为95.72%,在全国中部地区居领先位置,2007年提前一年实现了新农合工作的全省覆盖。
在新农合这张保障网不断密织、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被吸纳其中。我们看到了参合农民享受新农合的笑颜,看到越来越多的农村医疗机构在良性运转。但如何让农民最大限度得到实惠?如何构建一套新农合普适性的制度体系?又如何让这个体系在实际运作中兼顾效率与公平?再次聚焦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走过的6年,也是对这些问题求解的过程。采访中记者发现,这项由政府主导的惠民政策,无论在政策层面还是执行过程,一些问题尚待完善。
求解一:游离在新农合之外的农民
没来哈尔滨打工前,王洪波是巴彦县的农民,了解到外出务工人员也包括在新农合其中,王洪波心里踏实了许多。由于忙碌,王洪波错过了今年的缴费日期。他曾找到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说明情况,希望能后补新农合个人缴费,但工作人员告诉他,“缴费工作国家有时限规定,县级财政新农合补助资金拨入专用账户后才能争取国家资金,为保证农民参合资金的封闭运行及规范管理,对于逾期没参保的农民无法后补,只能等明年再参合。”
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今年3月,王洪波得病在哈医大二院住院,住院费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不缴费就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王洪波自己全部支付了住院费用。
“为啥政策规定的这么条条框框,缴费时间咋就规定那么死,咋就不能随缴随入呢?”
王洪波只是被新农合硬性政策拦在门槛之外的个例。虽然,我省参合率为95.72%,但还有少数农民并没有走进保护伞下。这样一项令农民拍手称赞的政策,为什么还有农民至今冷眼旁观?
哈尔滨市合管办王庆阁把他们归为4类:全家常年在外打工户在人不在的;部分青壮年家庭认为自己年轻力壮不会得病的;极少数老少两辈在一个户口簿,由于年轻人抱着侥幸心理或缺少互助共济意识不想参合而影响全家都不能参合的;个别县(市)工作力度不够的。
目前,我省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工作是由各乡镇统一负责组织,以村为单位收取费用。县、乡、村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宣传力度、组织形式等诸方面工作,也就决定着农民是否能够积极主动的参加新农合。
采访中记者发现,我省参合率比较低的地方,普遍存在着新农合管理机构不健全的问题。日前,我省已经确定今年农民的参合率要达到98%,实现这一目标,健全的经办机构是关键。据省卫生厅农村管理处副处长梁民琳介绍,由于机构不健全、宣传不到位,不能制定一个让农民受益的补偿方案,管理混乱、该报的不报,医疗机构不合理费用增长都可以造成新农合参合率的下降。加之,目前我省还没有省级经办机构,完成大量的业务管理工作难度很大。
求解二:异地看病报销离农民还有多远
门诊费用和异地看病报销难一直是新农合难解的问题。近日,我省确定今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的试点工作,农民看病不住院也能报销,在某种意义上说弥补了制度上的缺陷,也使新农合“破冰”向前迈进一步。
采访调查中记者发现,异地报销繁琐的手续和不一样的地方规定仍然让参合农民感到无奈的同时,也困扰着新农合的工作者。
陈女士是海林人,全家都参加了新农合,她和女儿一起到牡丹江打工,不幸右手骨折住进了桦林卫生院。她告诉记者,“报销过程非常麻烦,女儿回老家领表格、申请、盖章;出院后,再带上出院小结、发票、清单、有医院盖章的表格再回去报销。”
然而令陈女士失望的是桦林卫生院并没有被海林合管办列为定点医院,所有的住院费用都是自费医疗。
而在牡丹江温春镇参合农民孙书义眼里异地报销程序并没有那么繁琐。在牡丹江城郊的参合农民只要拿着“牡丹江市新农合医疗卡”到定点医院看病,就能实现“当天出院、当天报销”。
根据我省新农合有关规定,统筹单位自筹资金,自己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补偿比例,标准线和医疗定点医院。而在我省有123个合管办,那么就意味着有123种情况。哈市合管办相关负责人对“一地一政策”有自己的理解:“一个8万人口和一个40万人口县的筹资水平是不一样的。资金量的不同,必然导致报销比例的不同。”
就此问题,梁民琳谈到,2005年,考虑到外出打工人员的报销不及时会影响参合率,我省出台了关于外出务工人员异地看病报销的有关规定,提出可以先治疗后报销:患者要在就医后三天之内和当地的新农合的主管部门取得联系,经过新农合管理部门的认可,才能得到报销。由于新农合资金管理由各统筹单位负责,因而要异地报销,必须与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商定有关情况。
牡丹江新农合办公室主任谭果晨设想,如果在全省范围内也通用“一卡通”,报销直接由两地之间的合管办结算,那么农民还会抱怨异地报销难吗?
求解三:大病重病配套措施尚需完善
新农合的目的,是指生大病有保障。然而,缺少大病重病配套政策救助的新农合,让很多大病慢性病农民患者“望洋兴叹”。
王春山是牡丹江市温春镇卡路屯人,去年得了尿毒症,从看病、检查到住院治疗,花去5万余元。按照牡丹江新农合政策中住院费用支付标准,报销比例为43%。现在他靠透析延续生命,一周两次,每次费用300元。在王春山家里,桌子上摆着十几瓶药,而这些药品的费用也要自费承担的。
“住院报销还是能替农民分担部分医疗费的支出,像我这种出院后需要长期用药物治疗维持生命的病,自费部分大大超过报销部分。”王春山算了算,从得病至今,自付部分已经超过了10万。“家里的钱基本花的差不多了,实在不行就要向亲戚借债。什么时候能把像我这种不可能在住院期间一次性治疗的长期病种列入报销范围内?”王春山提出这样的愿望。
省卫生厅提供的资料显示,我省从2007年开始就统一确定了25种慢性病,包括了像癌症、尿毒症等一类的重病,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慢性疾病的疾病谱,自行选择10种以上较大的疾病进行补偿。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起付线、封顶线及报销比例,每年补助一次。梁民琳认为,现阶段的新农合只能是一个低水平广覆盖的保障制度,而目前如何利用有限的资金进一步提高慢性病门诊的补偿,如何同民政部门大病救助资金进行有效的结合,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
一位业内人士提出这样的建议,中病和小病免费,应该成为新农村医疗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解决大病患者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主要由商业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去解决,同时也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探索之路:药品零加价曙光初现
见到双城市新兴乡新兴村卫生所所长李贵春时,他正在卫生所里忙碌着。李贵春介绍说,卫生所的3名医护人员,负责全村近3000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村民基本上做到了小病不出村。
谈到收入问题,李贵春面带苦色:我们3人中,1人有每年1200元的防保费,还有一人有1200元的计划免疫服务费,其他的收入全部靠药品差价收入,患者多的时候,每月的收入也就1500元左右,低的时候不足1000元。他认为,以药养医状态,不仅增加了农民的负担,而且,由于工资收入低,村医很难专心工作,人心不稳。
而漠河县北极乡北红村卫生所长李春花,却感觉近两年日子越来越好过了:现在县里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县里不仅每月按着卫生所卖钱额给予15%的补助,年底县里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去年她就得了2000元。
据漠河县卫生局局长孙伟介绍,在经过试点后,今年,全县在5家公办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减收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偿。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所有药品价格平均下降了15%,最高的下降20%以上。县医院仅4个月就让利群众20.37万元,门诊人均费用下降16%,住院人均费用下降20%。
取消药品加价会不会减少了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增加了财政负担?孙伟认为并非如此,他介绍,县医院今年1月~4月份门诊住院患者总数为18592人次,实现业务收入241.5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和2%。就财政而言,由于药品价格下降,医保报销支出也实现下降。2007年全县支出964万元,2008年则为920万元,减支44万元。相对于补助医疗机构的60万元,县财政仅用24万元就办了一件群众拍手称快的好事、实事。
药品零差率销售,不仅给患者带来了进一步减负的曙光,也给包括新农合在内的新医改带来一种新的制度保障。
-后记
在采访中记者感受到了新农合带给农民的阳光雨露,我省新农合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为做好这项惠民工程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如何把好事做好做细,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倾听农民发自心底的呼声。任何一件事情在充实完善过程中,都需要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努力,农民反映的这些问题能不能解决,关键是看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能不能把此项工作作为一件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来抓,并且把工作抓实做细。
天下的事什么最大?老百姓的急难忧愁!效率和公平,是政府有关部门最应该关注的两个词,我们期盼着,这些问题的求解过程能够“提速”,让农民得到最大限度的实惠,让他们的脸上绽放的,是由衷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