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卫生厅获悉,黑龙江省下半年将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的参合农民在门诊就医过程中将获得就医补偿。据悉,开展试点地区主要集中在近年新农合累积结余超过25%以上的各县(市、区)。
据介绍,以往黑龙江省参合农民须住院才能获得就医补偿。下半年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地区的农民,在门诊就医中也将得到补偿。据悉,此次试点将利用部分新农合统筹资金,采取互助共济的方式解决门诊的就医补偿。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在全国没有固定成熟模式,各省均在进行相应尝试工作。黑龙江省下半年开展该项工作,将借鉴先进省市做法进行试点。2010年,黑龙江省将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工作。门诊统筹资金来源为,上年结余资金、门诊家庭账户和当年统筹资金的一部分。而当年统筹资金的大部分仍用于住院补偿。据悉,由于开展门诊统筹,近期黑龙江省各地新农合将不会继续提高住院补偿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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