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从2008年1月1日起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的要求,我省将有230万企业退休人员列入调整范围。
我省将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劳动保障部负责人指出,这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水平将高于2007年。调整时将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年龄等挂钩。
我省已连续三年为企业退休人员上调了基本养老金。从2008年至2010年还将继续连续三年上调养老金待遇。此次将在2008年春节前将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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